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公安厅要求,根据临高县公安局断卡“斩链行动”工作方案部署,5月9日,临高县公安局红华派出所统一行动,共查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人王某琦、林某圣等10人。
经查,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王某琦、林某圣、王某东、王某鹏、王某业、林某柠、郑某新、叶某有、王某云、王某保等10人先后将其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刷流水”洗钱、进行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以此获利。在调查询问过程中,王某琦等10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琦、林某圣、王某东、王某鹏、王某业、林某柠、郑某新、叶某有、王某云、王某保等10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临高县公安局红华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示:
“两卡犯罪指的是: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广义上的两卡还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
出租、出借、出售账户是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还要受到严厉的信用惩戒!《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王强 张有顺)